说道预防接种,首先需要了解疫苗,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临床常用的疫苗分为减毒活疫苗与灭活疫苗,将两者的区别总结如下表: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将疫苗分为地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免疫抑制剂是对机体的免疫反应具有抑制作用的药物,抑制免疫反应相关细胞(T 细胞、B 细胞、巨噬细胞等)的增殖和功能,临床上主要用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移植后排异反应和严重过敏反应。
常用的免疫抑制剂主要有五类:(1)糖皮质激素类,如可的松和强的松;(2)细胞毒类药物,如硫唑嘌呤、氨甲喋呤、环磷酰胺、霉酚酸酯等;(3)真菌产物,如环孢素、他克莫司、西罗莫司等;(4)免疫细胞单克隆抗体,如 CD3 单克隆抗体(OKT3)、利妥昔单抗等;(5)细胞因子及其受体拮抗剂,如英夫利昔单抗、伊那西普、托珠单抗等。因此,当用到上述药品时须告知家属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接种意见:
可以接种(1)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并无须中断免疫抑制剂治疗;但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 应该在末次剂量 5 个月后进行接种。(2)对于孕晚期免疫抑制剂暴露的婴儿,按预防接种程序接种灭活疫苗、MMR 和水痘疫苗。(3)对于母亲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母乳喂养婴儿,可接种各类疫苗,无需延迟。
暂缓接种:减毒活疫苗需暂缓接种。对于中断免疫抑制剂治疗安全的患者,需根据所用免疫抑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决定暂缓接种的时间。大剂量糖皮质激素 [泼尼松 ≥ 20 mg/d 或>2 mg/(kg·d)] 治疗结束后 1 个月、非生物制剂类的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结束后至少 3 个月可以接种减毒活疫苗。生物制剂类免疫抑制剂尚缺少研究资料。
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是从健康人血液中提取的一种以 IgG 为主要成分的药物,具有抗体活性。临床上常用于治疗川崎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抗体缺陷为主的原发性免疫缺陷病等疾病。
接种建议
可以接种:除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
暂缓接种:推迟含麻疹成分疫苗的接种至接受大剂量(2 g/kg)IVIG 8~9 个月后。(因为 IVIG 中含有一定量的麻疹抗体)
注意:1994 年美国儿科学会推荐接受大剂量 IVIG(2 g/kg)后, 可暂缓接种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疫苗(MMR)的间隔时间为 11 个月。最新的研究表明,接受 IVIG 2 g/kg 治疗后, 特异性麻疹抗体在血液中可维持 9 个月。
参考文献:
[1] 指南·标准·共识│特殊健康状态儿童预防接种专家共识之二十 ——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使用者的预防接种. 中国实用儿科杂志 2019 Vol.34(5):336-337
[2] 指南·标准·共识│特殊健康状态儿童预防接种专家共识之十九——免疫抑制剂与预防接种. 中国实用儿科杂志 2019 Vol.34(5):335-336